出版的过程对于出版形式可能不是无足轻重的。1958年作者应邀为《瑞士月刊》写了一篇题为《音乐社会学的诸理念》的文章。那篇文章后来被编入作者的《音乐的形式》(Klangfignren)一书之中,在那篇文章里,作者结合音乐的本质问题对音乐社会学的能动性原则展开讨论;而且正是在这里保存了他的方法的特点。那篇文章对于作者的音乐社会学的方法仍然具有纲领性的意义。
那篇文章发表之后不久,音乐社会学家阿尔封斯·西伯尔曼善意地建议把它扩充为一本书的形式。这在当时是不可能的,因为它被其他任务妨碍了,同时也因为已经扼要地叙述过的东西不能事后详细阐述这样的准则而受到阻碍。无论如何,这种想法已经落地生根,并产生了一种完全抛开以前的文本对音乐社会学的思想和发现进行更加详尽描述的计划。另外一种外来的推动力对本书的写作也是很有帮助的:1961年作者应邀在柏林的美国占领区广播大学去宣读有关音乐社会学的本质的两篇短文。这两篇短文成了本书所收报告中最初两篇的核心内容。这两篇报告中采用了作者主持普林斯顿广播研究项目的音乐部分时的两篇有关美国文化的论文。音乐接受的类型论早在1939年就已拟就大纲,作者持续不断地对它进行进一步的加工扩充。第二个报告中关于轻音乐的许多论述已被纳入《论通俗音乐》一文之中(请参看《哲学与社会科学研究》第九卷第一部分17页以后,这是一篇以大众媒介社会学为论题的论文)。两个报告所提出的问题自然而然地发展成为关于整体的概念。但由于本卷复杂的来源,这些报告之间以及这些报告与作者已经发表的其他著作之间的交叉重叠是不可完全避免的,尽管作者本有这种良好的愿望。
作者绝不想改动原来的报告的特点;本书所增益的只是对于原报告实际所说内容的微不足道的修改和补充。离题之论,甚至思想的跳跃,只限制在自由的即兴演说所允许的范围内。不管是谁,如果他知道一篇独立的文章与向听众所作的演说不一致,他将不会去尝试掩盖其中的差别,也不一定事后强使当时的交流语言成为严谨恰当的表达式。差异越是公开地显露出来,虚假的主张就会越少。在这个意义上,本书相当于由社会学研究所出版的系列丛书的社会学附录。书名中的“导论”一词也可以被认为意味着读者们不仅被设想为已被引入事实的领域,而且被引入同样充当“附录”的社会学思考。
作者反对由材料、典籍和参考文献来补足本质上是自发的思考的那类研究,在这种自发的思考中除了出现在作者的直接经验中的东西之外没有其他东西。作者没有刻意追求系统性。反之,那些思考都聚焦于神经结点(Nervenpunkte,指一个个互不连贯的重要论题)上。虽然在本书中真正的音乐社会学问题很少有被忽略的,但其结果却不应被认为在科学上是完善的,因为,如果没有其他原因的话,作者是按照弗洛伊德的原则来处理论题的。弗洛伊德说:“以下情况一般来说不会经常出现:精神分析学说否认站在其他立场上所主张的东西;它通常只补充某些新东西,当然这些东西以前被忽视了,而现在补充进来的正好是具有本质意义的东西。”作者没有与业已存在的音乐社会学的描述相竞争的意图,甚至在那些描述的目的与本书作者自己的目的相冲突时也没有这种意图。在全部研究中应当自明的东西就是,本书所处理的当前状态的所有方面如果没有历史的视角是不可理解的。市民的概念在精神领域被确立的年代正好要远远地追溯到市民阶级在政治上完全获得解放的时期。人们起初归于严格意义上的市民社会的那些范畴在那时就已经被猜想到了,或者说它们的起源应该到已存在市民精神和市民生活形式的时期去探寻,这要早于全社会都服从他们的时代。对于市民阶级的概念而言如下情况看来是内在固有的:被人们当作自己的时代独有的现象其实早已存在了;变化越是强烈,其持续的效果就越显著。
在演讲中作者至少已尝试向学生们表明,作者的讲述并没有穷尽音乐社会学的全部内容,因此他还邀请了汉斯·恩格尔先生(一部强调历史因素的著作《音乐和社会》的作者)、阿尔封斯·西伯尔曼先生(在音乐社会学中从事经验研究的倡导者)和库尔特·伯劳柯普夫先生(他指出了研究声学与音乐社会学之间相互关系并会产生丰硕成果的远景)等三位学者作访问讲演。我要对他们三个人的协作精神公开表示谢意,特别是阿尔封斯·西伯尔曼,《音乐社会学导论》一书的作者,因为他慷慨地允许作者以德文运用同一书名(原文是法文)。别人几乎不能准确判断他想的是什么;因为那本书既不是一部全面的音乐社会学著作,也不是一部专题性的著作。
这些演讲本身偶尔也涉及对于经验社会学的关系。作者颇为冒昧地相信,他正在为那一学科(经验社会学)的音乐分支提供可能相当有成果的课题,以便使它在长时间内得到有意义的研究,并促进理论与调查结果之间的联系——这是一种不断被要求又不断被忽视的联系,在这方面,两者之间过于抽象的对立不是一成不变的。但作者却不敢冒昧地断定,一切理论上也许清晰明白的命题,在其含有经验论断时都已被断定为有效的:其中有许多命题按经验规则都是假设。有时,例如在类型学中,思想如何能被研究技术所支持是相当清楚的;在其他各章里,例如在有关功能或者公众意见那两章里,则不是很清楚。详细解释这一过程可能已超过了作者为他的任务所划定的界限。必须做什么是很难说清楚的;更加细心地思考,一步一个脚印地去做——在这个过程中研究工具或手段被批判地修正了,这就是需要做的。在理论上已被确定下来的构成成分,例如功能、社会分化、公众意见,还有乐队指挥和乐团成员的社会心理的无意识方面,所有这一切都不是用直接提问的方式能够解决的。对这些问题的透彻考察受到咬文嚼字的提问方式和那些复杂现象的情感方面的妨碍。此外,我们可以说这些来源于研究手段的命题差异越大,一般来说它们因为缺乏区分精度而被消除的危险也就越大,而且因之也就难于确定所说的假设本身的真实性或非真实性。但是,如果研究手段从一开始就没有遗失相关的研究所感兴趣的东西,那么这样的差异性就不能被放弃。这对于每一个严肃地从事翻译工作的人都将是十分清楚的。
在思考的线索网络中不断涌现出为数众多的命题,与可能被研究方法所确定下来的相比,它们具有另一种不同的作为证据的价值。关于这些问题的一般性的讨论将被放在《社会学与经验研究》一文中,该文现在被收入《社会学》第二卷。意在进一步证实或反驳本书的原理的经验研究至少必须坚持本书的原则,这个原则就是:在与事实本身及其可规定的内容的联系中把握和分析对于音乐的态度的主观模式,同时并不撇开研究对象的本质方面,而是把它当作一种单纯投射(Projektionen,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用语,指主体把恐惧、焦虑、忧愁等心理冲击转移到他人或他物上去,以减轻心理压力的心理活动)的刺激因素去处理,并把自己限制在确定、衡量和区分对于对象的主观反应或者积淀下来的行为方式上。一种音乐社会学,在其中音乐被赋予比市场上的香烟或者肥皂更大的意义,这种音乐社会学不仅需要了解社会及其结构,不仅需要了解音乐现象的信息知识,还需要有对于音乐本身所包含的全部意蕴的全面理解。一种缺乏这种理解并因而把这种理解贬为过于主观的东西的方法论将只会更深地陷入主观主义,陷入被调查的意见的平均值之中。